「喝酒开车被拘留了」——这句话里通常藏着一个错误: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在法律上不是一回事,前者是违法,后者是犯罪,处罚路径完全不同。而两者的分界线不在喝没喝、喝了多少,在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本文按现行规定,把这条线两侧的处理一次说清。
一、分界线:血液酒精含量
按国家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标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实践中以血液检验鉴定意见为准,呼气检测只是初步筛查。
这条线的意义在于它决定了案件进入哪一套程序:线以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作行政处罚,线以上按《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样是「喝了酒开车」,线两侧是违法与犯罪的距离。
二、饮酒驾驶:第一次不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第一次饮酒驾驶的处罚是暂扣驾照加罚款,并不拘留。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出现在「再次」这一档。
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重: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事责任对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条还规定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拘役是短期自由刑,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可以缓刑。
需要说明的是,入刑不等于必然实刑。案件情节、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事故、到案后的表现,都会影响最终处理,但案件本身已进入刑事程序,与治安案件「拘留几日、罚款了事」是完全不同的路径。
四、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禁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档没有恢复的期限,是道交法中最重的驾驶证处理。
五、案件涉及家属时的几件事
人被带走之后,先分清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饮酒驾驶的行政处罚在看守所之外执行,醉驾涉嫌犯罪的按刑事程序走,拘留后的节点见《刑事拘留37天怎么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见《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有两件事对量刑有实际意义:一是配合血液检验等鉴定程序,对程序有异议的通过辩护律师提出,而不是拒绝;二是不要轻信「能捞人」「能销案」的说法,案件能否从宽取决于法定情节,不取决于关系。判决之后的执行安排,见《判刑之后:多久送监狱、会通知家属吗》。
六、留不留案底,取决于定了哪一种
这一节的区分对家庭的实际影响最大。饮酒驾驶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行政处罚,不产生犯罪记录,人在入伍、就业时也没有前科报告义务。醉驾经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犯罪记录随之形成,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报告(《刑法》第一百条)。
父母有犯罪记录的,子女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一般不因此受影响;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等人民警察岗位以及国家安全、机要涉密岗位的,政审范围涉及家庭成员。这一点与酒驾醉驾的区分直接相关:饮酒驾驶的家庭不必按「家里有人犯过罪」来做规划,醉驾被判刑的则要按有犯罪记录评估影响。详细的记录规则与政审边界,见《案底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影响子女考公》。
常见问题解答
酒驾会被拘留吗?
第一次饮酒驾驶不拘留,处罚是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驾照。
醉驾和酒驾的分界线是多少?
按国家规定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标准,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为醉酒驾驶。以血液检验鉴定意见为准,呼气检测只是初步筛查。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能重新考?
普通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或者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醉驾一定会判实刑吗?
不一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依法可以适用缓刑。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事故、到案后的表现等情节都会影响处理结果,但案件已进入刑事程序,与治安案件不同。
(本文所引法律条文均经核对为现行有效版本。)
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 石万斌律师
本内容仅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