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界分,不在有没有“赌”,而在行为人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处罚的是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人,第二款处罚的则是开设赌场的人,也就是提供场所、设定规则、组织参赌并从中抽头营利的一方。单纯参与赌博不构成本罪,这是这一类案件最常被忽略、也最值得先审查的一点。
开设赌场罪是《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常见罪名。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了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两个罪名。随着网络赌博的发展,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数量近年大幅增长。本文系统梳理开设赌场罪的定义、量刑标准、辩护要点及家属应对策略,供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的当事人及家属参考。
一、开设赌场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开设赌场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条第一款规定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 客体要件: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中的公共秩序,具体为国家对赌博活动的管理秩序。
- 客观要件:开设赌场,即提供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规则,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 主观要件: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营利目的包括直接从赌博中抽头渔利、收取服务费、参与利润分成等。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档次
开设赌场罪分两档量刑:
- 基本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加重档(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或参与利润分成且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并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等。这些标准制定于2010年,对应的是当时三年以下的法定刑;《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将“情节严重”的最低法定刑提高到五年后,旧标准能否继续直接适用已有争议。《刑事审判参考》第1604号案例的倾向性意见是:旧司法指导性文件不能当然解释修正后的开设赌场罪,新标准出台前,数额刚过旧标准的案件可按“存疑有利于被告人”把握。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入罪标准为: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20人以上等。“情节严重”标准为第一档前六项标准(赌博机台数、违法所得、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的六倍以上。
三、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要点
1. 行为定性:是"开设赌场"还是"聚众赌博"
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聚众赌博)的量刑差异较大(开设赌场最高十年,赌博罪最高三年)。区分关键在于:开设赌场是提供场所和工具并控制赌博活动,聚众赌博是组织他人赌博但未必提供固定场所。如果行为人只是参与赌博或偶尔组织他人赌博,可能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
2. 网络赌博中"代理"角色的主从犯认定
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接受投注。根据两高一部意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但在共同犯罪中,不同层级的代理应当区分主从犯,下层代理如果仅起次要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争取从轻处罚。
关于网络开设赌场代理的主从犯认定,可参阅:石律读案 | 网络开设赌场罪「代理」模式的主从犯认定与量刑辩护
3. 赌资数额的认定
赌资数额直接影响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实务中争议包括:重复投注是否累计计算、虚拟货币如何折算、银行账户内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资金是否全部认定为赌资等。根据两高一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网络实施开设赌场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依照行为人实际控制账户内的投注金额认定。
4. "明知"的认定
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人,是否"明知"是赌博网站直接影响是否构成共犯。两高一部意见规定了"明知"的推定情形,但允许行为人举证反证。
5. 从宽情节的争取
退赃退赔(退还赌资、违法所得)、自首、立功、认罪认罚、从犯地位等从宽情节,在开设赌场罪辩护中作用显著。特别是受雇佣从事接送、望风等辅助活动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两高一部意见第七条)。
关于指导案例105号(微信群设赌)的定性边界,可参阅:石律读案 | 开设赌场罪:微信群设赌的定性边界(指导案例105号解析)
四、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能取保候审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开设赌场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取保的现实可行性取决于:赌资数额档次、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主犯还是从犯/代理)、退赃退赔情况、认罪认罚态度等。
关于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的详细分析,可参阅: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五、开设赌场罪案件在郑州由哪个机关办理,程序上会走到哪一步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确立的原则。行为发生在郑州的,侦查通常由郑州的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由对应的检察机关负责,审判由郑州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这一条的意义很实际:它决定了家属应当到哪里打听消息,也决定了接受委托的律师应当到哪个看守所申请会见。
程序上大致分为三段。第一段是侦查阶段,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十七天”。
第二段是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只有走到这一步,律师才能看到完整的证据材料,量刑协商和辩护方案的调整也才有实质依据。第三段是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个阶段中,辩护律师都可以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家属在判决生效前一般不能会见,这恰恰是委托律师与不委托律师之间最实际的区别。
六、家属在外可以做的3件事
- 弄清罪名和关押地点。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确认涉嫌的具体罪名(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和关押地点。
- 尽快委托律师会见。拘留后37天是批捕决定前的关键窗口,律师会见可以了解案情、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申请取保候审。
- 准备退赃退赔。退还赌资和违法所得是影响量刑和取保的重要情节,应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关于开设赌场罪家人被抓后的家属应对,可参阅:开设赌场罪辩护 — 家人被抓后,家属能做什么
关于刑事拘留37天的详细计算,可参阅:刑事拘留37天怎么计算?黄金救援期详解
七、开设赌场罪常见问题
网络赌博代理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但在共同犯罪中,不同层级的代理应当区分主从犯,下层代理如果仅起次要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争取从轻处罚。
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有什么区别?
开设赌场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最高刑十年,赌博罪(同条第一款)最高刑三年。区分关键在于行为方式:开设赌场是提供场所和工具并控制赌博活动,聚众赌博是组织他人赌博但未必提供固定场所。如果行为人只是参与赌博或偶尔组织他人赌博,可能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难吗?
开设赌场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取保难易取决于赌资数额档次、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主犯还是从犯代理)、退赃退赔情况、认罪认罚态度等。在批捕窗口期内(拘留后37天内)申请取保成功率更高。
赌博机多少台够立案标准?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应当按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赌资5万元以上、参赌20人以上也达到入罪标准。情节严重标准为第一档前六项标准(赌博机台数、违法所得、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的六倍以上。
受雇看场子的人构成犯罪吗?
根据两高一部意见第七条,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阅读
- 开设赌场罪辩护 — 家人被抓后,家属能做什么
- 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 石律读案 | 开设赌场罪:微信群设赌的定性边界(指导案例105号解析)
- 石律读案 | 网络开设赌场罪「代理」模式的主从犯认定与量刑辩护
-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该怎么办?
- 家人涉刑后家属最常见的6个误区
本文由 石万斌律师(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起执业,专注刑事辩护)整理发布。如需就开设赌场罪案件的具体情节、量刑档次或辩护要点进行咨询,可电话联系 175-9651-95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