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是什么?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句话解释: 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就是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注意:醉驾和酒驾是两回事。酒驾(血液酒精20-80mg/100ml)只是行
"请律师要多少钱?" 这是家属在遇到刑事案件后,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 很多人不敢问,觉得开口谈钱不好意思。但我认为,这个问题问得越早越好——了解清楚费用,才能做出理性的决定,不至于在最关键的时候因为钱的问题耽误了救援时机。 今天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一、河南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费
"已经第10天了,人怎么还没放出来?" "不是说37天吗?现在是第35天,是不是马上就能出来了?" 在刑事案件中,37天是家属最常听到的一个数字。但很多人对这个数字的理解是错误的。今天详细说说这37天到底怎么计算,以及为什么这37天被称为"黄金救援期"。 一、37天是怎么来的?
人被警察带走了,是不是就出不来了? 这是很多家属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时的第一反应。先给您吃一颗定心丸:人被警察带走,并不意味着一定有罪,更不意味着出不来了。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判决,中间有很多环节,家属的应对方式会直接影响最终结果。 根据我十年刑事辩护的经验,这7件事,家属必须知道。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 规定,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始发或者前方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列车上犯罪的,因被告人被抓获的地点不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被告人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前方停靠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也可以由始发站或者终点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不是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负责该列车乘务的铁路公安机关对
内水,是指国家领陆内以及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海上水域。考虑到内水、领海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刑事案件, 不仅可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可以由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为自然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
为便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于属于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改变案件管辖,即实现管辖权的转移。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比如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由其审判更为适宜的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是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会遇到一些不应当或者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
刑事犯罪判决服刑后,如果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实际服刑时间会比最初的判决刑期时间短一些。减刑作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是对认真悔罪、积极改造的犯罪分子的正向激励,有助于其回归社会。逐项讲解下减刑的条件、程序和幅度。 一、减刑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