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为便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简介 - 石万斌律师

石万斌律师简介

石万斌律师,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办理案件认真负责,曾参与冯某贩卖毒品案、王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马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某公司诈骗案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和黑恶势力典型案件的辩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石律师曾参与郑州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第一期至第六期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刑事辩护经验丰富,曾被评为 2019年度郑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作为一名郑州刑事律师,执业以来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电话:175965195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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