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其他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
取保候审需要有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二者择一即可。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1000元(未成年500元),具体金额由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对于无力交纳保证金的,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适用保证人制度。
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与案件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的期间一般为12个月,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履行如下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违反上述义务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对于不宜再取保候审的,可以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对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常见问题解答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查证的情形。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综合案件性质、涉案情节和嫌疑人自身情况判断。
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最高?
一般建议在刑事拘留后尽早提出。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的这段时间,是争取不批捕的关键窗口;被逮捕之后,仍可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以及已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材料,有助于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