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被抓之后,家属常会收到一种建议:赶紧凑钱把赃退了,退得多判得轻。这个建议的方向没错,退赃确实是量刑的法定考量因素;但“赶紧”二字常常出问题。涉案金额是否查实、退给谁、什么时候退、退完之后定性是否变化,四个问题没弄清楚就筹钱,钱可能退错对象,甚至把辩护空间先一步让掉。
一、退赃的法律效果:确有依据,但不是万能筹码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退赃退赔在量刑中的地位,来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第四条规定,行为人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等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可见退赃的效果是明确的,但通常与“认罪认罚”“配合追缴”绑定出现,而不是单独起作用。
另一个与退赃配套的制度是谅解。在被害人不特定的侵财案件中,退赃退赔的对象是办案机关确认的涉案资金;在被害人不特定的案件中难以逐一谅解,但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里,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是独立的从宽情节,作用有时超过单纯的退赃。谅解书必须是被害人自愿出具,任何代为“购买”谅解的操作都涉嫌违法,且办案机关对谅解书的真实性会核查。
二、先弄清账,再决定钱
退赃之前要核实的第一个数字是涉案金额。侦查初期认定的涉案数额,与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最终认定的数额,往往有出入:流水不等于犯罪数额,只有与犯罪行为对应的部分才计入;多个嫌疑人的案件中,个人承担的部分需要区分主从与参与时段。家属凑了三十万退掉,最后认定的数额只有十五万,多退的部分要么返还、要么计入退赔,程序上都是周折。第二个要弄清的是退给谁:退赃退赔的接收主体是办案机关或被害人(通过办案机关确认),任何个人声称代收的,都不可信。
时点的选择同样有讲究。侦查阶段退赃,如果罪名与数额都未固定,退的是“初步认定”的账;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后,涉案金额与定性基本清晰,此时退赃的指向性最强;审判阶段退赃仍然有效,但部分从宽效果的空间已经收窄。实践中的通常建议是:金额核实清楚后尽早退,而不是越早越好。核实与退缴之间,隔着律师的阅卷工作。
三、家属视角的三个风险点
第一,定性未定先全额退赃的风险。罪名在侦查阶段可能调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共犯的涉案金额计算口径并不相同。辩护策略上,有时需要先就数额与定性提出意见,再决定退赃的节奏。第二,被骗的风险。声称“认识办案人员,可以先帮着退”的中间人,是退赃环节最高发的骗局;退赃必须走办案机关或被害人(经办案机关确认)的正规渠道,保留法律文书与凭证。第三,借钱退赃的连带风险。为凑退赃款背上高息借款、变卖唯一住房,需要评估执行可能性与家庭承受度,退赃能力本身也是量刑考量因素,但不应以牺牲基本生存为代价。
四、正确的顺序:核实、对接、退缴、留凭
稳妥的步骤是四步。第一步,委托律师会见、阅卷,核实涉案金额、在案证据与可能的定性;第二步,由律师与办案机关沟通退赃退赔的数额、方式与从宽效果;第三步,通过办案机关确认的渠道退缴,或向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谅解书(经办案机关认可);第四步,保留全部凭证,包括退缴票据、谅解书、办案机关出具的收据。退赃的时间点以律师建议为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都可以退,但从宽效果的体现时点不同,通常越早固定证据,从宽情节越稳固。
最后提醒一类特殊情形:涉案资金已经挥霍、变卖,被告人确实没有退赔能力的。此时退赔能力本身会成为量刑考量因素,确无履行能力的,可以通过具结悔过、赔偿承诺等方式体现态度,家属不必为凑钱背上超出承受能力的债务。法律评价的是态度与能力的匹配,不是家属砸锅卖铁的决绝。
还有一笔账要分清:退赃与罚金是两回事。退赃退赔是把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办案机关,对应的是被害人损失;罚金是刑罚附加刑,上缴国库,对应的是刑事制裁。判决前积极退赃,影响的是定罪量刑;判决后的罚金是否履行,影响的是服刑表现认定与减刑审查。两笔钱性质不同、时间不同、效果不同,家属在凑钱之前要把账算明白,不要互相挤占。
也有一部分案件不存在退赃问题。例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被告人本人没有取得被害人财物,其违法所得是卖卡的对价,此时对应的是违法所得追缴而非退赃退赔;又如虚开发票类案件,侵害的是税收征管秩序,对应的是罚金与补缴税款。不同罪名的财产处分结构不同,先搞清楚自己面对的是哪一种,再决定钱怎么凑。
综上,退赃该退,但不能乱退。顺序应当是:先核实金额与定性,再对接渠道与效果,最后退缴并留凭。把“凑钱”放在第一步,是把结果交给了运气。
相关阅读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整理;文中内容为一般性程序说明,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的处理以办案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为准。
石万斌律师|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退赃的时点与方式直接影响辩护效果,具体案件应在律师核实案情后决定。
常见问题
退赃对量刑有帮助吗?
有。退赃退赔是量刑的法定考量因素,与认罪认罚、配合追缴结合时效果更明显。部分案件中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情节轻微的,还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涉案金额没查清,能先退钱吗?
不建议。侦查初期认定的数额与最终认定常有出入,流水不等于犯罪数额。应先由律师核实涉案金额与定性,再决定退赃数额与时点,避免退错、多退。
退赃找谁办?
只走办案机关确认的正规渠道,或经办案机关认可向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谅解书。凡是个人声称代收、能疏通关系的,都是骗局。退缴后务必保留票据和收据。
借钱退赃值得吗?
需要权衡。退赃能力是量刑考量因素,但不应以牺牲家庭基本生存为代价。是否退、退多少,应在律师核实案情后结合案件走向判断,必要时可分期履行或随程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