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网:2-房屋装修后,尚无人居住,进入房屋盗窃财物是否认定为入户盗窃?

该问题核心在于对“入户盗窃”中“户”的范围的理解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3条第2款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户”所应当具有的功能特征(供他人家庭生活)和场所特征(与外界相对隔离)。房屋装修放置期间,所涉住所虽然与外界相对隔离,具有“户”的场所特征,但因无人居住,尚未供他人家庭生活,不具有功能特征。

从立法目的看,将入户盗窃规定为盗窃罪的一种入罪情形,目的在于强化对户内人员人身权利的保护。因为入户盗窃,一旦被户内人员发觉,往往会转化为抢劫,从而严重危及、危害户内人员的人身。而进入无人居住的房屋通常不存在这一问题。

故对被告人在房屋装修放置期间进入盗取家电家具等财物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入户盗窃”。

上一篇 法答网:1-无证经营成品汽油应当适用非法经营罪还是危险作业罪?
下一篇 法答网: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次数应如何认定?

常见问题

拘留后3日内即可申请。作为郑州刑事律师,建议在"黄金37天"内委托——前30天向公安机关申请,第30-37天向检察院申请不予批捕。超过37天批捕后,取保难度显著增加。
可以。除专注郑州(金水、二七、中原、管城、惠济、郑东新区、高新、经开)及周边地市外,也接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重大刑事案件委托。
对于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涉案金额刚达入罪标准、主观明知程度较低等情形,郑州帮信罪律师可争取相对不起诉或缓刑。关键在于主观明知认定与情节严重性判断。
根据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及复杂程度确定。河南刑事律师收费通常按阶段计收,全程委托有优惠。首次咨询免费,具体可电话沟通。
需满足刑期三年以下、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条件。重点从涉案金额扣减、从犯认定、被害人过错等角度降低刑期,争取适用缓刑。
石万斌律师

石万斌 律师

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专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深耕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容留卖淫罪案件。善于从证据链条与程序合法性切入,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查看完整履历 →

175-9651-9555

微信同号 · 首次咨询免费

Copyright © 2025 刑事辩护律师 Powered by - 石律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