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荣根、朱梅华、朱富根、朱惠芬、朱明根、孙秀清(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荣根、朱梅华、朱富根、朱惠芬、朱明根、孙秀清犯妨害公务罪,向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3年6月3日早晨6时许,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萍,女,1965年6月27日出生,汉族,河南省焦作市路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因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于2001年1月8日被逮捕。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于萍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沁阳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