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齐林教授的刑事辩护五句箴言


箴言一

强调辩护要以案卷材料能够证明的案情而不是被告人或自己认为的案情为准。

箴言二

针对起诉的事实、法律根据进行辩护,不要挑对定罪量刑没有影响的毛病。

箴言三

最好的辩护理由是“根据”,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权威判例、主流学术观点、常识常理,而不是脱离这些根据的说理。

箴言四

熟悉起诉、判决认定的案情,达到可以用一两句话就能概括或抽象出被告人行为类型或特征的程度。

箴言五

刑事实体辩护有两个要点:其一被告人行为客观上不具备罪状的一个或数个要素(要件);其二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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