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规定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两罪界限辨析是量刑关键。辩护重点:组织与容留的区分、从犯认定、证据排除、罪轻辩护。
案例来源:《刑事审判参考》第1310号 张海峰组织卖淫、李志强协助组织卖淫、饶有才容留卖淫案。以下"裁判要旨"为石万斌律师在审判参考原文基础上提炼重述,非原文;如需查阅原文及原始表述,请参见《刑事审判参考》第1310号。因法规变化或个案事实差异,案例的指导参考价值存在实效性,评估个案时需综合参照分析
案例来源:《刑事审判参考》第1309号 胡杨等协助组织卖淫案。以下"裁判要旨"为石万斌律师在审判参考原文基础上提炼重述,非原文;如需查阅原文及原始表述,请参见《刑事审判参考》第1309号。因法规变化或个案事实差异,案例的指导参考价值存在实效性,评估个案时需综合参照分析。 一、裁判要旨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茅某组织卖淫不起诉复议复核案,检例第212号,2024年5月发布) 很多洗浴、足浴、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被卷入案件时,第一反应是"我就是把场地租出去,不知道里面在干什么"。这类辩解能不能成立,直接决定罪名是组织卖淫罪(五年起步)还是容留卖淫(轻得多),甚至是
容留卖淫罪明知认定情节严重
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 · 石万斌律师 · 专注组织卖淫罪辩护 📱 17596519555(微信同号)· 24小时咨询 一、家属最关心的3个问题 1. 涉案人员可能判多久? 刑法第358条规定的5个罪名量刑差异: 罪名量刑档次刑期 组织卖淫罪基础档5-10年 情节严重10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