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10〕60号 2010年12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进一步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处罚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德全,男,1966年7月20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03年5月29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逮捕。 被告人韦武全,男,1968年11月1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2003年5月29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逮捕。 被告人韦红坚,男,1975年11月5日生,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国华,男,1956年1月18日出生于重庆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暂住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526号3单元5—1。1998年3月20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年10月5日刑满释放。2003年9月14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强制戒毒,同年10月20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惠元,男,1948年9月5日出生,无职业。1981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8年5月11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04年1月19日被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惠元犯贩卖毒品罪向厦门市
一、基本案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昌禄,男,1937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系被害人李博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邹启会,女,1939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系被害人李博之母。 被告人周文友,男,197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2004年8月11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贾淑芳,女,1977年4月5日出生,原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小学教师。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0年11月28日被逮捕。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贾淑芳犯故意杀人罪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贾淑芳经常无故受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传贵,男,1971年4月24日出生于贵州省赫章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赫章县平山乡中山村七里沟组。因涉嫌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于2003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威宁县公安局看守所。 被告人魏远芳,女,1971年11月20日出生于贵州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钦朋,男,1972年9月3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于2004年12月31日被逮捕。现已释放。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钦朋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向杜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杜集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4年10月,被告人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继东,男,1960年7月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住河南省南阳市工业路303号。捕前系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案大队副大队长。2004年1月13日因涉嫌犯私藏弹药罪被逮捕。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继东犯非法拘禁、私藏弹药罪,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唐河县人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古计明,化名马东宁、徐向军,男,1963年6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硕士研究生,系广州古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111号109栋402房。2002年8月30日因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逮捕。 被告人方振华,男,1974年6月3日出生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潘楠博,男,1952年9月23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中队民警。因涉嫌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于2002年9月4日被逮捕。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潘楠博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安华,男,29岁,原系贵州省六盘水市农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部综合科工作人员。1998年10月24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逮捕。 被告人张高祥,男,29岁,无业。1998年9月25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逮捕。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以冯安华、张高祥犯挪用公款罪,向贵州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洪岩,男,1956年2月22日出生,初中文化,原系江苏省泗阳县食品总公司肉联厂厂长。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4年8月6日被监视居住,8月10日被刑事拘留,8月24日被逮捕。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洪岩犯贪污罪,向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朱洪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春明,男,1975年10月15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4年5月14日被取保候审。 2004年9月30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春明犯盗窃罪,向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春明对指控意见无异议。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范尚秀,男,1962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03年9月9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老河口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尚秀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范尚秀辩解称,其用木棒致死被害人不是故意的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秦文,男,1962年11月6日生,研究生文化,原系南京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南京中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本案于199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逮捕。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