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怎么申请的?

法律援助是一项涵盖民事、刑事和行政法律事项的免费社会法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它由各地的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或社会律师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这项服务需要经过申请和审批的流程。听起来好像比较复杂,实际上因为援助对象的大原则是弱势群和低收入人群,申请的流程实际很便捷,特别是各地已经通过政务服务软件提供在线申请,根据指示操作基本零障碍。

援助的案件有类型要求,具体规定为以下情况:

一、民事、行政案件范围
公民就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义务机关或者义务人住所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9、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
10、婚姻家庭纠纷;
11、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12、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案件的再审听证。
13、环保侵权纠纷、农资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14、妇女请求入学、用工、劳动保护及离婚维护合法权益的;
15、请求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
二、刑事案件范围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自诉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对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未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3.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4.对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
(6)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且不通晓汉语的;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的;
(9)有必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对于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

有一些应当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或经济状况证明:即家庭总人口和总收入及相关资产情况);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4、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在本地务工的证明,不用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在符合案件类型的基础上,需达到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为: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
2、可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3、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4、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5、正在接受法院的司法救助的。

​提交援助申请的方式:

申请援助的时候是以案件受理地为原则,也就是说案件在哪个地方的法院受理的,您申请援助的时候就在那个地方申请,现在各省、市、区(县)均有法律援助中心,也有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联络点,都可以线下协助提交申请,如果为了便捷可以直接地图搜索XX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咨询窗口申请就行了。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8先联系询问,然后再到现场申请。此外,现在很多地市都推出有手机版的政务软件,在这些软件上直接搜索“法律援助”就能直接找到申请入口,线上申请会更便捷,申请提交后,会收到受理的短信通知,1-3个工作日就会再次短信通知受理结果,审查通过后,指派的援助律师会直接联系您,及时签订手续并介入案件的处理,援助律师就能帮你梳理证据、提交申请、参与庭审、沟通案件等,就不需要您来回跑法院,有事儿和律师保持沟通就好了。

律师简介 - 石万斌律师

石万斌律师简介

石万斌律师,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办理案件认真负责,曾参与冯某贩卖毒品案、王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马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某公司诈骗案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和黑恶势力典型案件的辩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石律师曾参与郑州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第一期至第六期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刑事辩护经验丰富,曾被评为 2019年度郑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作为一名郑州刑事律师,执业以来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电话:175965195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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