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

刑事审判参考案例

【第395号】滕开林、董洪元强奸案——通奸后帮助他人强奸是否构成共犯

【第395号】滕开林、董洪元强奸案——通奸后帮助他人强奸是否构成共犯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滕开林,男,1937年8月5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01年8月18日被逮捕。   被告人董洪元,男,1946年3月12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01年8月18日被逮捕。   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滕开林、董洪元犯强奸罪,向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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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号】陈国策故意伤害案——实施犯罪行为后滞留犯罪现场等候警方处理的行为能否认定自动投案

【第394号】陈国策故意伤害案——实施犯罪行为后滞留犯罪现场等候警方处理的行为能否认定自动投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国策,男,1979年7月15日生,高中文化,保安职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6月18日被逮捕。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国策犯故意伤害罪,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国策辩称:被害人首先动手,有过错在先;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国策具有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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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号】闫新华故意杀人、盗窃案——对既具有法定从轻又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应当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第393号】闫新华故意杀人、盗窃案——对既具有法定从轻又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应当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闫新华,男,1959年11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1977年因扒窃被行政拘留15日,同年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80年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二年,1982年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二年,1986年因流氓被劳动教养二年。1988年9月因犯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1年8月因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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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号】李靖贩卖、运输毒品案——因毒品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是否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392号】李靖贩卖、运输毒品案——因毒品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是否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靖,男,1953年6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1988年12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1989年3月因病监外执行;1991年11月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1995年6月因病监外执行。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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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号】李政、侍鹏抢劫案——针对特定的被害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第391号】李政、侍鹏抢劫案——针对特定的被害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政,男,1973年2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泗洪县魏营镇前营村3组50号。   被告人侍鹏,男,1983年3月16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宿迁市侍岭镇圩东村1组。   2005年7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政、侍鹏犯抢劫罪,向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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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号】马良生故意伤害案——雇主是否应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90号】马良生故意伤害案——雇主是否应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基本案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培元(被害人李小召之父),男,1933年12月7日出生,农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邢会兰(被害人李小召之母),女,1936年8月16日出生,农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芦会会(被害人李小召之妻),女,1972年8月9日出生,农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倩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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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号】洪志宁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作猝死的如何量刑

【第389号】洪志宁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作猝死的如何量刑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洪志宁,男,1954年10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1994年9月23日因犯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8月24日被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洪志宁犯故意伤害罪,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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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号】于爱银、戴永阳故意杀人案——受杀人犯指使将小孩带离现场能否构成共犯

【第388号】于爱银、戴永阳故意杀人案——受杀人犯指使将小孩带离现场能否构成共犯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爱银,女,1967年12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1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逮捕。   被告人戴永阳,男,1976年9月26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1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逮捕。   山东省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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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号】王世清票据诈骗、刘耀挪用资金案——勾结银行工作人员使用已贴现的真实票据质押贷款的行为如何处理

【第387号】王世清票据诈骗、刘耀挪用资金案——勾结银行工作人员使用已贴现的真实票据质押贷款的行为如何处理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世清,男,1963年8月15日出生,大学文化,原系徐州津浦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浦公司)董事长。2004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耀,男,1975年5月4日出生,大学文化,原系徐州市商业银行淮西支行(以下简称商行淮西支行)业务部主任。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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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号】张炯、李培骏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修正案(五)第一条的适用

【第386号】张炯、李培骏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修正案(五)第一条的适用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炯,男,1967年12月4日出生,大学文化,原系上海京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涉嫌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于2005年11月25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培骏,化名“江涛”、“张宏志”、“汪华健”,男,1968年5月8日出生,高中文化,原系上海京都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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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号】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是择一重处还是两罪并罚

【第385号】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是择一重处还是两罪并罚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鞠胤文,男,1962年5月5日出生,吉林省敦化市人,大专文化,原中国建设银行敦化市支行会计科副科长。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于2001年5月30日被敦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   被告人辛培凌,男,1959年4月8日出生,吉林省安图县人,大学文化,原系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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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号】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高额投资回报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第384号】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高额投资回报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发群,男,1945年9月3日出生,大学文化,原系中共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4年9月17日被逮捕。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胡发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   (一)受贿   19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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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号】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单位违规自营炒股盈利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383号】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单位违规自营炒股盈利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如鳌,男,1961年11月22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内蒙古日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8月16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逮捕。   被告人张俊琴,女,1965年11月1日出生,研究生文化,原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机构部职员。2002年8月16日因涉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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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号】刘必仲挪用资金案——彩票销售人员不交纳投注金购买彩票并且事后无力偿付购买彩票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382号】刘必仲挪用资金案——彩票销售人员不交纳投注金购买彩票并且事后无力偿付购买彩票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必仲,男,1968年7月31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03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04年1月18日被逮捕。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必仲犯合同诈骗罪,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必仲意欲通过投注双色球福利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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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号】董保卫、李志林等盗窃、收购赃物案——投案动机和目的是否影响自首成立

【第381号】董保卫、李志林等盗窃、收购赃物案——投案动机和目的是否影响自首成立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董保卫,男,1976年10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3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志林,男,1961年3月3日出生,高中文化,原系北京市制动密封材料厂门卫。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3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董曙光,男,1973年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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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号】王建辉、王小强等故意杀人、抢劫案——对共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多名主犯如何区别量刑

【第380号】王建辉、王小强等故意杀人、抢劫案——对共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多名主犯如何区别量刑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建辉,男,28岁,初中文化,原系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迷迪”迪厅经理。2001年9月1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被告人王小强,男,23岁,初中文化,原系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迷迪”迪厅职员。因本案于2001年9月14日被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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