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是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会遇到一些不应当或者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晓志,男,1963年12月25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0年1月26日被逮捕。 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晓志犯故意杀人罪,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货主焦伟生支付运费400元让被告人朱晓志和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沈某,男,44岁,原系某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于2000年12月2日被逮捕,2001年3月28日取保候审。 某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沈某犯挪用资金罪,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4年10月6日,被告人沈某利用担任某供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