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高法【2013】336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分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各省辖市公安局、县(市)公安局、省辖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1998年11月23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