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建辉,男,28岁,初中文化,原系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迷迪”迪厅经理。2001年9月1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被告人王小强,男,23岁,初中文化,原系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迷迪”迪厅职员。因本案于2001年9月14日被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