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宁,男,1976年12月12日出生,无业。因涉嫌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于2003年8月18日被逮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宁承认起诉书中所列基本事实,辩称其没有侵犯北京奥尔环境艺术有限公司的商业秘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宁,男,1975年9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0年9月11日因犯抢劫罪被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3月13日减刑11个月,同年4月28日刑满释放。2003年5月1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被告人王昌兵,男,1975年6月1日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宁,男,1970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系南京耀身公关礼仪服务中心、南京“正麒”演艺吧业主。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03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0月24日被逮捕。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宁犯组织卖淫罪,向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