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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号】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公司等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单位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定罪处罚

【第232号】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公司等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单位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定罪处罚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原普宁市流沙镇人民政府,原住所地普宁市流沙东办事处秀陇路口。   被告单位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住所地普宁市流沙东办事处秀陇路口。   被告单位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住所地普宁市流沙北办事处建设路中段。   被告人黄少壮,男,1957年10月25日出生,曾任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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