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据此,对于行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发群,男,1945年9月3日出生,大学文化,原系中共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4年9月17日被逮捕。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胡发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 (一)受贿 19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阎怀民,男,1940年2月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江苏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江苏省市场协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2002年4月17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 被告人钱玉芳,女,1953年6月27日出生,汉族,大丰县人,大学文化,